興安縣開展禁漁宣傳工作 保護水域生態文明
2023-03-03 10:10:00 來源:
興安縣農業農村局
根據《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內陸水域禁漁期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是興安縣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庫區的禁漁期。為做好禁漁期內的禁漁宣傳工作,增進公眾守法捕撈意識,切實保護興安縣水域生態文明建設,從2月中旬開始,興安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深入10個鄉鎮、農貿市場、河道兩岸、人流量大的路段等地開展禁漁宣傳工作。
此次宣傳活動,共懸掛橫幅30條,張貼禁漁公告40張,發放宣傳手冊、宣傳單800余份,出動宣傳車10輛次。同時,漁政執法宣傳車輛在全縣范圍內的河段、庫區、村莊巡回播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內容,向人民群眾宣傳休漁禁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讓廣大漁民群眾自覺提高守法意識。
下一步興安縣將加大禁漁期禁漁宣傳工作力度和禁漁期非法捕撈非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違禁捕魚的漁船、漁具、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一律收繳,從重處罰,確保禁漁效果,堅決保護好漓江保護好桂林山水保護好靈渠,共同創造青山綠水的美好家園。